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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作为对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具有较高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近年来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管理部门和公众的广泛关注[1]。1992年生效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简称《巴塞尔公约》)意在控制危险废物国家间越境转移及其非法处置,阻止危险废物的全球扩散以保护全球环境安全[2]。世界各国在《巴塞尔公约》划定类别的基础上制定了各自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实现对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的全流程监管。中国是世界上危险废物来源最广、种类最多、组成最复杂的国家。我国自2008年首次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来,已进行了多次修订,2021年版国家名录包含46大类及467小类。为了保证全球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是《巴塞尔公约》履约基本要求;而物化、焚烧、安全填埋是该公约推荐和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无害化处理处置工艺。
当前,全球危险废物年产量大约3.3×108 t,我国危险废物年产量8000×104~1.0×108 t [3]。面对如此巨量的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工艺虽然可以消除或减低其环境危害,但也造成即使发达国家也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以及巨大的资源浪费和流失。一方面,危险废物含有各种有毒有害元素和物质,因此需要无害化控制其环境风险;另一方面,危险废物往往含有多种有价元素和物质,显示出强度不同的资源属性。从危险废物中提取有价金属或有用物质不但可以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而且也减轻了后续无害化处置的压力,故危险废物的资源回收代表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的发展方向。我国2020年进行重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版《固废法》)中也提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4]。
危险废物具有各不相同的危险特性,包括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感染性。不同来源、不同工艺、不同工序、不同原辅料甚至不同工况所产危险废物的有害组分、含量和形态都存在很大差异,危险废物的类别、性质、损害方式、危害程度和环境风险也千差万别。一方面,危险废物这种固有的多变特性对于其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处置的全流程监管,尤其是资源化利用带来了很大挑战。另一方面,垃圾分类的全面推行催生了有害垃圾的大量剥离分拣,加之科研院所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强化管理、小散社会源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和工业源危险废物的信息化管理等高水平环境保护制度措施的全面推行,故可以预见,我国纳入监管系统和处置要求的危险废物总量将持续上升,危险废物的监管难度和处置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为了解决危险废物结构性质组分多变、危险废物产量持续增加和监管处理处置难度增大的矛盾,实现危险废物的精准精细监管、有效风险管控和科学合理的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的分级分类体系建设就显得极为紧迫,但该方面工作在国内外几乎为空白。
在种类繁多的危险废物中,有相当比例的类别含有重金属。该类别物料的危险特性源于重金属的毒性,其产生于金属冶炼、金属加工、金属基产品生产、金属基产品失效废弃等全过程。重金属的不可降解性决定了该类别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具有持久性和高危性,因此,被世界各国列为重点监管的优先危废类别。同时,重金属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该类别危险废物的资源属性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又被称为“二次矿产资源”,从中提取分离有价金属一直是环境和资源领域的热点课题。虽然重金属毒性引发的高污染属性和重金属不可再生性激发的高资源属性是该类别危险废物的共有特性,但无论是环境风险管控还是金属资源回收都是基于单个物料的离散研究,没有针对这一大类类别危险废物的整体性、规律性和系统性研究,甚至存在概念不清晰、不统一、不严谨的问题。例如,该类别危险废物有时被称为“重金属危废”有时又被称为“含重金属危废”;而“有价金属”则几乎毫无分别地包括了所有金属种类,这些都严重困扰和制约了以重金属毒性为危险特性的这一危险废物细分领域的健康发展。
为了实现危险废物的分级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的处置利用,本文探讨并定义了以重金属毒性为危险特性的这一重要而独特的危险废物细分领域,明确了其内涵和外延;提出了金属五分法以及该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实现路径;分析了不同金属提取工艺的适用性,论述了该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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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重危废指含重金属的危险废物,其危险特性源于重金属毒性。涉重危废按产生来源可简单表观地分为材料源危废和工业源危废两大类。材料源危废指重金属基功能材料或产品失效(或废弃)后演变而成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旧电池、废催化剂、废电子线路板、废荧光灯管等[5-6];工业源危废指重金属生产、加工、处理、利用或环境治理过程产生的各类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包括电镀污泥、酸洗污泥、冶炼废渣、加工尘泥等[7-8]。
金属基功能材料广泛用于储能、催化、电子通信、光电转化等诸多领域,是现代工业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物质基础。可以预见,这些金属基功能材料的使用广度和深度将不断拓展,其失效或废弃演变的材料源涉重危废产生量也会持续增加。金属作为工业制造最重要的基础性材料,支撑了我国工业制造世界第一大国地位。我国铝铜铅锌镍锡锑钴锰钛等20多种有色/黑色金属产量均具全球首位,因此,重金属生产、加工、处理、利用和环境治理等过程所得各类工业源危废产排量也是全球最高。而且,随着我国工业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在世界工业产值中占比的不断提高,对金属材料的需求、加工和处理强度将持续走高,故可以预见,我国工业源涉重危废的产排总量仍将不断增加。
虽然材料源危废和工业源危废的危害特性都源于重金属的毒性,但两类危险废物在产排特性和物料性质上存在很大差异。总体来讲,金属基功能材料的消耗占比只是金属基础材料总产量的很小部分,而金属冶炼、加工、处理、利用、环境治理等过程则几乎覆盖全体金属基础材料,因此,金属基功能材料失效演化而成的材料源危废产排量较之工业源危废显著变小,前者约为后者的1/10量级。另一方面,材料源危废仍保留金属基功能材料的基本物料属性,其金属组分保持相对稳定且含量通常较高。相较而言,工业源危废来源则更为复杂广泛、组分含量更加多变,因此,工业源危废的金属回收难度大、物料选择性强、物料配伍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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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重危废这一概念的提出,明确了该类别危险废物的内涵和外延,体现了概念要求的科学性、简明性和准确性。而且,这一概念和其关联概念“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在形式上高度一致,在内容上紧密相关,体现了固体废物学科的整体性;另一方面,从“固体废物”到“危险废物”再到“涉重危废”也体现了固体废物学科精细化的三级分类架构。
2021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有46大类,467小类;涉重危废占了18大类,148小类,涉重危废无论大小类别还是产排量基本占到危险废物总量的1/3左右[1]。涉重危废这一概念覆盖联通了金属冶金生产、金属加工处理、金属基功能材料产品使用及废弃再生循环全产业链,凸显了类别共性特征,实现了科学分类,有利于危险废物的风险评价、精细化管理、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9]。
因环境污染的滞后性和隐蔽性,固体废物在环境科学与工程整体学科发展中相对落后,固体废物学科体系建设并不完善。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中环境危害和健康威胁最大的固废类别,而涉重危废又是危险废物中资源回收价值和环境污染危害都最为突出的类别。重金属的不可降解性决定了涉重危废环境污染的持久性,而重金属的不可再生性又决定了涉重危废资源回收价值的稀缺性。总之,涉重危废概念的提出对于完善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学科体系、促进涉重危废细分领域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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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实现涉重危废中有价金属的回收利用和有毒金属的污染控制,基于其价值和毒性可将金属/重金属进行了五分法分类。1)昂贵金属,包括贵金属和部分价格极高的稀有、稀散和稀土金属,如金银钯鉑铑铟镓锗铷铼钪铍等,单价100×104元∙t−1以上;2)高价金属,如铜镍钴钼钒钛锂等,单价5×104~100×104 元∙t−1(以铜价为下限);3)低价金属,如锌锰铝等;4)高毒金属,如汞砷镉铬铅;5)安全金属,如钙镁铁钠钾等。
本文提出的金属五分法既不同于化学周期表中碱金属、碱土金属、过渡金属的分类,也不同于冶炼行业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金属、贱金属、稀土金属、稀散金属的分类。金属五分法突显了不同类别金属的经济回收价值和环境毒害效应,精准地反映了涉重危废作为二次资源和环境污染废物的双重性质,为涉重危废的资源-环境交互属性研究和评价奠定了理论基础。目前,在固体废物学科中广泛应用有价金属这一概念(valuable metals)表征涉重危废/固体废物的二次资源属性并通过有价金属提取以实现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回收价值和循环利用。很明显,有价金属这一概念并不能精确反映涉重危废的资源-环境之二元属性;而金属五分法是对固体废物学科中有价金属概念的提升、完善和精细化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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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重危废具有强烈的资源-环境二元属性,该特性决定了其资源化利用的核心内涵是资源属性的最大化回收和危险属性的最大化减低,其关键诉求是昂贵/高价金属的深度提取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剧毒/高毒金属的深度脱除以实现残渣的危险属性降级(转为一般固体废物)。但无论昂贵/高价金属的提取回收还是剧毒/高毒金属的脱除分离都需要适宜的技术工艺以及相应的处置成本。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类型涉重危废进行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边际识别,对于无害化处置潜力较高的涉重危废实行无害化处置;对于资源化利用潜力较高的涉重危废实现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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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重危废资源化利用的本质是通过调节涉重危废中特定金属在高温体系(火法)或液相体系(湿法)多相分配行为,以实现目标金属的分离、提取和再分配,且不同金属类别需要采取不同的资源化策略。涉重危废全组分资源化利用的总体原则是:提取回收昂贵和高价金属,脱除有毒和高毒金属,将含有低价和无毒金属的脱毒残渣用作建材生产原料(图1)。昂贵和高价金属的提取回收实现涉重危废的高值化利用,脱毒残渣的建材之用实现低价和无毒金属的低值化利用,有毒和高毒金属的脱除和浓缩实现涉重危废的风险集中精准管控。
虽然金属五分法为涉重危废的资源-环境二元属性表征及其资源化利用的实现路径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无论金属的回收价值还是毒性效应,既与金属类别、性质和价格有关,又与金属的含量、价态、赋存形态有关,且涉重危废的资源-环境属性之间存在交互作用和相互转化。资源-环境交互作用还表现在同一金属也兼有资源属性和污染属性,比如铍既是昂贵金属又是剧毒金属,镍既是高价金属,其毒性也相当大;而铅既是高毒金属又是低价金属,在高浓度时也有较大的回收价值,即使剧毒金属汞也具有较高的市场价格和资源属性。实际上,涉重危废中金属的回收价值和资源属性取决于其价格、含量、赋存状态、市场需求以及分离提取的技术经济性等诸多因素;而金属的分离提取不仅实现了涉重危废的资源循环,亦减低了环境风险,促进其环境属性向资源属性发生定向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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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法冶金指通过高温反应热动力学调控,利用金属/金属化合物挥发性差异或融熔体密度不同进行金属/金属化合物的分离提取[10]。该工艺技术成熟度高、处理量大、物料要求低,但投资大、能耗高、烟气治理难度大,适宜处理组分稳定、结构简单、目标金属含量高的大宗物料类型。火法工艺的突出优势在于目标金属通过挥发或熔体分离后,有毒金属高温固化于融渣之中形成水淬渣,从而实现涉重危废的危险属性降级(稳定达标脱帽)。
火法工艺虽然对于组成稳定、组分简单、目标金属含量高的涉重危废显示了良好的适用性,但对于多金属混合、中低浓度含量、组成多变的复杂危废物料并不适宜。一方面,大量高毒甚至剧毒金属和其他有害元素同步挥发进入烟气,导致烟气治理难度加大;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有价金属特别是昂贵金属固化于渣相(水淬渣)之中造成严重的金属资源流失。从某种意义上讲,针对这些多金属、低含量、结构复杂的危废物料,火法工艺更多体现其无害化处置功能,而非资源化回收。而且,火法产出的金属富集烟灰和金属富集熔体依然是多元素混合料,仍然需要通过湿法工艺进行目标金属的分离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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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法冶金工艺主要利用强酸和过氧化氢从固相原料中浸提目标金属,再通过选择性萃取、专性吸附、电积、蒸发进行分离、提取、纯化并制取单质态金属或高纯金属盐[11]。该工艺技术难度低、投资少、灵活度高、适应性强,适宜处理组分复杂多变、多金属综合回收、各金属含量相对较低的物料类型;但其主要缺点是流程长、处理量小、占地面积大,且需要配套废水处理。由于相当多的涉重危废类型如污泥类和烟灰类基本都是氧化物粉体物料,无需任何前处理即可直接湿法溶释目标金属,故浸提成本低;另一方面,虽然湿法工艺整体流程长,尤其是萃取工序占地面积大,但通过萃取和电积(蒸发)可将金属富集液中多种金属分离提纯,实现多金属同步回收并直接获取最终资源化产品。
当前,湿法工艺主要用于电子线路板、废旧锂电池、电镀污泥等多金属组分涉重危废中有价金属的分离提取。新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提出,毒性危险废物利用后残渣可再鉴别的判定新规,为湿法浸出渣的危险属性降级脱帽扫清了法律障碍[12];但传统湿法工艺对中高浓度复杂物料的浸提效率在60%~90%,浸出渣中仍残留大约0.5%~2.0%的有价/有毒金属,故而即使再鉴定也难以(稳定)达标。因此,研发高效湿法浸提新工艺,尤其是针对低含量物料的金属深度浸提-富集工艺,既可实现有价金属的最大程度回收,又可确保浸提残渣的稳定达标脱帽,对于涉重危废的资源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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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沥浸(Bioleaching)是指微生物借助自身及其代谢产物的酸解、氧化、还原和络合多种作用,将固相材料中目标金属离子溶释并进入液相的行为。该技术在常温常压的温和条件下实现固相介质中目标金属离子的浸提,具有设备简单、操作简便、经济高效、安全环保、绿色低耗的特点。该技术主要用于(超)低品位、难处理、多金属共生的硫化矿中有价金属的分离提取并成功获得产业化应用;对于氧化矿和碳酸盐矿等非硫化矿也有一些探索。近年来,应用自养/异养生物沥浸技术从各种二次矿产或固体废物如废旧电池、废电子线路板、废催化剂、飞灰、底泥、粉煤灰和污染土壤中浸提或去除不同有价/有毒金属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13-14]。由于二次矿产和固体废物大都是氧化物或氢氧化物,故自养沥浸时需要补加硫磺和黄铁矿等无机能源底物。在硫/铁氧化菌株(菌群)催化下,这些能源底物经过一系列生化反应生成H+、Fe3+ 和Fe2+等活性小分子,通过这些活性物质的酸溶、氧化和还原等作用使得固相材料中有价金属得以释出(图2)。异养沥浸则需要加入葡萄糖、蔗糖或酵母膏等有机碳源,在特定异养细菌、酵母菌或丝状真菌菌株(菌群)催化下使有机碳源转化生成草酸、乙酸、柠檬酸等有机酸或氰根CN−,借助这些代谢产物的络合和酸溶等作用实现固相材料中目标金属的选择性溶释[15]。
自养生物沥浸利用硫磺和黄铁矿等廉价无机能源底物,而且活性分子H+、Fe3+ 和Fe2+的转化效率高,对于大多数有价金属如铜、镍、锌、锰、铟、镓等显示出高效浸提效能[16-17],但对于一些顽固性(类)金属如铅金银砷等浸提效率不高;异养生物沥浸需要昂贵的有机碳源,且活性分子有机酸和CN−的转化效率低,对于大多数有价金属浸提效率不高,但对于顽固性(类)金属如铅金银砷等可通过特异性络合获得选择性浸出。总体而言,自养沥浸较之异养沥浸具有更好的经济性、广谱性和适用性;但对于多金属共存的二次资源和固体废物,尤其是金属属性差异大的复杂物料,单一的自养或异养沥浸都难以实现多金属的综合回收。针对此类物料,自养-异养沥浸之耦合串联将是必然选择;但无论自养沥浸还是异养沥浸,太长的沥浸时间(约10~60 d)对技术的实际应用构成极大困扰。因此,增加菌体密度、强化菌体活性、提高沥浸效率、缩短沥浸时间是生物沥浸技术研究和应用的关键所在[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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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制约生物沥浸技术产业化应用的最大障碍就是其太长的沥浸时间。近期,我国研究者将在水处理行业广泛使用的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reactor, MBR)第一次引入到生物沥浸领域,并研发了基于MBR的涉重危废生物沥浸-循环富集新工艺及成套装备(图3)。由于膜的高效截留效应和代谢产物的连续稳定流出,再生罐中菌株浓度较常规工艺提高了一个数量级(≥2.0×109 mL−1)且始终处于高活性态[18]。MBR的引入实现了沥液的高效再生和金属的循环富集,有效解决了生物沥浸技术浸提时间过长的共性难题;尤其是其独有的循环富集功能不但解决了涉重危废中金属含量低、回收困难的问题,而且显著减少了废水的产生和培养液的消耗。该技术对于各种涉重危废均可实现金属的高效浸提和循环富集,尤其对于火法和湿法过程产生的低含量烟灰、炉灰、浸出渣表现出独特的适用性、高效性和经济性,可同步实现有价金属的深度提取回收和危险属性降级(残渣稳定达标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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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法冶金、湿法冶金和生物沥浸在涉重危废有价金属提取和危险属性降级中各具优劣。总体来讲,火法冶金适宜高浓度、大批量、单一金属的分离提取和危险属性降级,尤其是低沸点、易挥发金属的烟化或挥发提取;湿法工艺适宜中高浓度、中小批量、多金属的同步提取回收;生物沥浸-循环富集适宜低浓度、小批量、多金属深度浸提和危险属性降级。例如,废旧锂离子电池含有锂、钴、镍和铜等多种高价金属且产排区域广为分散,对此,可同步提取多种金属、工艺灵活、适应中小批量的湿法工艺具有显著优势;而废铅酸电池需要回收单一金属铅且产量巨大,对此,适应大批量、高浓度、单金属提取的火法工艺则更为适宜。电镀污泥包括铜泥、镍泥、锌泥、铬泥和混合污泥,高浓度的单金属污泥通常用火法还原熔融工艺制取粗锭;而含有铜镍锌铬等多种金属的混合污泥则需要湿法才能实现多金属的同步提取回收。
另一方面,从物料的适应性来讲,3种金属提取工艺存在较好的互补性和协同性。比如,火法工艺还原融熔所产的合金或富氧侧吹所产的冰铜冰镍等富集物料必须借助湿法工艺才能进一步获得高纯的单质态金属或金属盐;湿法工艺所产浸出渣需要借助生物沥浸-循环富集工艺实现金属的深度提取、液相富集和危险属性降级;生物沥浸工艺有时需要火法或湿法工艺作为前(预)处理,如高浓度电镀污泥需要前置硫酸浸提再串以生物沥浸,此时运行成本最低,石化类废催化剂则需要低温煅烧前处理以脱除包覆的油类物质后再进行生物沥浸,才能高效进行[19]。因此,只有科学合理的工艺组合才能保证有价金属提取和危险属性降级资源化利用两大核心要务的有效达成(图4)。作为针对火法和湿法所产低浓度/极低浓度物料实现金属深度提取、液相富集回收和残渣危险属性降级的关键技术,生物沥浸-循环富集工艺的广谱化、规模化、产业化应用仍面临很多挑战。其中,主要的问题包括:选育高温菌群提高金属提取效率和循环富集效能;通过反应器的特殊流体力学设计降低能耗并提高处理规模;用废硫膏废矿石作为能源底物减低运行费用;高耐受性/高抗性菌群驯化以提高液相循环次数和金属富集浓度;精准广泛识别生物沥浸-循环富集技术具有独占优势的涉重危废物类型,加强生物沥浸-循环富集技术和火法/湿法技术的耦合工艺研究等。
目前,涉重危废金属提取工艺选择大都基于离散物料的个案实验和感性经验,缺乏技术原理和理论体系的科学指导。因此,需要深入探究不同类型涉重危废及其资源-环境二元属性与金属提取工艺组合之间的内在关联和响应关系,阐明涉重危废金属分离提取工艺选择的一般规律和总体原则,构建涉重危废金属提取回收工艺优选技术体系,这对于涉重危废金属提取回收理论和实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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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重危废的资源化利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昂贵/高价金属的深度提取以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剧毒/高毒金属的深度脱除以实现残渣的危险属性降级。
2)火法冶金、湿法冶金和生物沥浸三种金属提取工艺在涉重危废有价金属提取和危险属性降级中各具优劣,但也存在较好的互补性和协同性,可通过科学合理的工艺组合实现有价金属提取和危险属性降级两大目标的有效达成。
3)三种金属提取工艺中,生物沥浸由于在火法/湿法所产低浓度烟灰、底灰和浸出渣中金属的深度提取及其液相富集方面展现出的独特优势,成为涉重危废资源化利用两大要务有效达成的关键。
涉重危废概念的提出及其资源化利用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azardous wastes containing heavy metals and their resource ut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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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危险废物作为具有较高危害特性的固体废物,近年来受到国内外学术界、政府管理部门和公众的极大关注。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呈现量大、面广、源多、物杂的特点,因此,科学分级分类既是其精细管理、精确监控、精准处置的现实需求,也是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学科体系构建和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危险废物中有一重要类别,其共有的危险特性源于重金属的毒性。重金属的不可降解性决定了该类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和环境危害具有持久性;重金属的不可再生性又决定了该类危险废物的资源属性具有稀缺性。为此,探讨并定义了以重金属毒性为危险特性的这一重要而独特的危险废物细分领域,明确了其内涵和外延;提出了金属五分法及该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实现路径;分析了不同重金属提取工艺的适用性,并论述了该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核心要务和技术原理。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hazardous wastes (HWs) as highly harmful solid waste have been drawing increasing attentions due to their seriou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severe threat to health. Because HWs are characterized by huge production, very wide range, numerous sources, and very complicated components and structure, a scientific classification and grading is necessary to both their refined management and precise treatment and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of HWs discipline. Among HWs, there is a fairly large category with toxic characteristics originated from the toxicity of heavy metals contained. The large class of HWs has long-term harm to both environment and health due to undegradability of the toxic heavy metals, whilst the big category also displays irreplaceable resource value owing to irreproducibility of the heavy metals. In the current work, the big category as an important and unique subdivision area of HWs was scientifically defined in the world for the first time, with clear intension and extension; metals/heavy metals were reclassified into five category, covering expensive metals, high-price metals, low-price metals, high toxic metals and non-toxic metals, and the feasible route for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the HWs containing heavy metals was proposed; the applicability of pyrometallurgy, hydrometallurgy and bioleaching was fully analyzed in the extraction and recovery of metals from the HWs containing heavy metals, and core elements and technical principles of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the HWs containing heavy metals were also discu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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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评审认为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方可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因此,对于已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方可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建设,并在“环境安全”前提条件下进行开发利用。我国已处于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的加速发展阶段,但仍缺乏对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及模式构建方面的研究。本研究依托国家重点研发专项“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子课题“京津冀及周边焦化场地污染治理与再开发利用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之“场地污染治理修复与安全开发利用新模式”的研究任务,旨在解决如何定义“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如何评价开发利用的安全性这一问题,以期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参考。
1. 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的产生背景、核心内容与类型
1.1 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的提出
对工矿企业遗留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使得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大幅增加。在土地资源紧缺背景下,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仅可推动经济发展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还可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存量土地资源。2012年,原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使得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进一步关注。2016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以正式提出。
1.2 各地相关技术导则的提出及核心内容
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各类文件中,尚未正式提出过“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这一术语。2018年,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提出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的计算方法。根据该方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所针对的是经过修复并通过效果评估、获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污染地块,也就是说,若该污染地块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则可投入开发建设和利用。该计算方法从程序上阐释了“安全”的定义,但并未从技术上给出“安全”的概念和内涵。查阅近年来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开发利用模式等方面的文献资料后发现,相关研究多为对修复模式的分析,而对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模式、污染地块安全开发模式方面的讨论与探索还较少。
2016年龙涛[1]在《基于风险管控的污染地块修复模式概述》中提出了“污染地块修复模式”的概念,并指出“污染地块修复模式”是污染地块风险控制的总体策略,是为控制、削减地块风险、保证土地安全再利用所采用的工程和管理的总体思路。“修复模式”的具体形式包括原地修复、异地修复、异地处置、自然修复、污染阻隔、居民防护和制度控制,以及以上方法的有机结合。该文还进一步分析了基于污染源削减的修复模式(异地修复、异地处置,以及原地修复和监控自然修复等具体模式)、基于暴露途径阻隔与受体防护的修复模式(具体包括污染阻隔、人群防护与制度控制,以及改变用地方式)等2大类模式,提出在确定好修复模式后再进一步比选和确定具体的修复技术。2019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中提出了“修复模式”这一术语。根据该导则,“修复模式”是指“对地块进行修复的总体思路,包括原地修复、异地修复、异地处置、自然修复、污染阻隔、居民防护和制度控制等,又称修复策略”。2020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提出进行“修复策略”的研究和确定,定义“修复策略”为“根据地块条件、地块概念模型、地块修复目标,确定地块修复策略。地块修复策略应明确修复方式(包括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方式中的任意一种及其组合)、修复介质与范围、目标污染物、修复目标值/风险管控目标。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组织召开了土壤环境管理新闻发布会。在会上,重庆市等地探索了“源头治理-途径阻断-制度控制-跟踪监测”的风险管控模式;北京市等地探索了“合理规划-管控为主-有限修复”的安全利用模式,江苏省苏州市等地探索了“原位为主-控制开挖-防控异味”的修复模式等。基于以上导则和会议材料的表述,可将修复技术模式理解为某种技术或某几种技术的有机组合。在组合过程中,应突出其技术特点和防控重点。
综上所述,“模式”总体上可理解为一套综合解决对策(或者叫做策略)。据此再对“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这个词语进行分析,其含义是将“污染地块”转变为“可开发利用地块”,其目标或者说衡量标准是“安全”[2],因此,在实现“安全性”目标情况下采取的所有对策(策略),就是“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因此,对污染地块“安全”性的理解便成为模式研究的核心内容。
1.3 安全开发利用的类型
污染地块要实现“安全”开发利用,覆盖的范围和影响因素是多样化的。这是由地块污染特点和地块修复的特点决定的。首先,土壤污染的隐蔽性、不均一性等特点决定了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是贯穿在地块从调查评估到修复工程实施等全周期过程中的,不仅仅是在前期调查评估阶段才开展土壤环境的调查。其次,作为污染载体的土壤本身具有不均一性,这直接影响了土壤修复后的效果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不均一性。此时修复技术的合理选择就非常重要,与技术相关的技术方法、工程参数、技术集成等就成为技术选择阶段非常重要的内容。由此,对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理解,可分为广义和狭义2种类型[3]:广义的“安全”性需要覆盖修复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狭义的“安全”性重点是指修复技术的比选确定和工程实施阶段。2种不同理解形成了2种不同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即广义和狭义2种模式。
2. 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2种模式及其确定
2.1 广义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
污染地块要实现以“安全”为根本目标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污染地块的规划定位开始,涵盖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方案编制、工程实施、效果评估、后续跟踪管理等全过程,并确保“安全性”目标赖以实现的制度性保障。相关活动包括工程监理、环境监理和效果评估等,故“安全”与否与每个过程都有关联性。因此,覆盖污染地块安全修复全过程的模式是广义的安全性模式。该模式由7个方面构成:合理的规划定位、精细的污染调查、科学的风险评估、最优的修复策略、耦合式的环境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后期持续的监管监测等。若要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和相应的模式,必须从这7个方面共同发力、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其中前一内容为后一内容的前提和基础。
1)实施合理的规划定位。这是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方向引领。结合地块利用历史、现实状况、确定污染地块的规划定位,以规划为统领,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
2)开展精细的污染调查。这是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通过污染识别、详细调查,以及必要的补充调查,精准明晰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因子、范围及程度。
3)实施科学的风险评估。这是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安全保障。根据地块环境污染特征及周边敏感点分布特征,结合污染地块未来的规划用途,评估地块安全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得出该地块风险可接受条件下的管控目标。
4)筛选最优的修复策略。这是实现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技术支撑。结合污染地块区域特征、开发定位、污染物类型、污染物分布特征等因素,筛选出某种或者某几种修复技术,确定最优的修复策略。
5)实施耦合式的环境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这是实现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关键举措。根据预定的修复(管控)目标,结合水文地质条件特点、工程实施周期、预算经费等要求,通过比选确定并实施一套适用于特定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与修复的综合工程措施。
6)开展全面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这是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内在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过程中不能形成新的污染是《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的重要要求。当前我国开展污染地块修复或管控活动中,各级环境监管部门均将二次污染防治监管作为工程项目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的实施,督促工程实施方切实落实各方面二次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以确保不会形成二次污染。
7)落实后期持续合理的监管监测。这是实现地块安全开发利用的持续性保证。为确保工程实施后稳定实现预期的修复目标,以及采用自然修复方法(如自然衰减法)进行管控的方法,都需要在工程实施达到一定的目标之后继续开展一定的工程、管理、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措施,以保障“安全利用”目标的持续实现。
2.2 狭义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
2.2.1 定义
狭义模式主要集中在技术方案比选和工程实施阶段,突出实现“安全利用”目标的修复或者管控技术选择的方法和策略。目前,国内相关政策文件、相关文献中尚未见对狭义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的阐释。结合当前我国土壤环境修复所处历史阶段和当前我国土壤环境管理的特点,本研究将狭义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定义为:以土地未来规划用途为先导,结合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特征以及特定的水文地质条件特点,采取适合于分位、分期、分区、分层的多种修复与管控技术组合,从技术、工程、管理等3个层面,实现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二次污染绿色性、工程实施高效性和跟踪监管持续性等5个方面的特点要求,使污染物浓度减少或毒性降低或完全无害化,从而形成一套包含修复策略和技术特点在内的综合性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或风险管控的总体技术策略。
综上所述,狭义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即表现为总体技术策略。该策略包括2个方面,即修复策略和技术特点,并共同构成模式的内涵。
1)修复策略。即“分位、分期、分区、分层”(以下简称“四分”)的修复策略[4]。即在充分分析不同污染物类型的基础上,开展分类、分期、分区、分层的修复策略的设计和实施。一个污染地块明确好如何分位、如何分期、如何分区、如何分层后,形成特定污染地块的修复策略,该修复策略即可形成狭义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的第1层含义。
2)技术特点。技术特定可以从5个方面进行衡量和判断,即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二次污染绿色性、工程实施高效性、跟踪监管持续性。这5个方面共同构成了“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的第2层含义。
2.2.2 修复策略
总体修复策略即是在充分分析污染物类型和特点的基础上,确定分位、分期、分区、分层等4个方面的具体选择。污染物类型的不同直接决定了管控或者修复技术类型的差异。污染物包括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等类别。其中,有机污染物还需进一步区分为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农药、石油烃类等。另外,还需注意高密度非水相液体(DNAPL物质,如三氯乙烯(TCE)、三氯乙烷(TCA)、四氯乙烯(PCE)等)和低密度非水相液体(LNAPL物质,如汽油、柴油等烃类油品物质);无机污染物则需进一步区分为六价铬、砷、汞等类型。
1)分位。原位或者异位,或者原位异地等。这是首先应考虑的问题。需要结合修复周期、难易程度、平面布置等因素,选择是在地块范围内的原位修复或者原位异地,还是地块范围外进行异位修复。
2)分期。由于污染类型不同、治理修复资金制约、技术成熟性不同、开发建设紧迫性不同等因素,将一个污染地块划分为不同区域,形成不同的分期修复方案。不同的分期方案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技术选择,随着行业技术不断进步,选用的技术和装备也会不断升级。
3)分区。考虑不同的污染物类型、不同等级的污染程度等因素,从而形成水平方向上不同的分区。针对不同区域采用不同的管控技术或修复技术。
4)分层。纵向方向上考虑土壤性质的不同、污染类型不同、污染程度不同、开发利用深度不同等因素,从而形成不同的污染分层。不同层级上采用不同的修复或者管控技术。
从分位、分期、分区、分层等4个层面确定出相应的方案后,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修复策略方案,从而即可形成一定的“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5]。
2.2.3 内涵
“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的内涵应具有下述5个方面的特征,或认为可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评价。
1)技术可靠性。指采取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技术或者修复技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应能够实现预期的管控目标或者修复目标。
2)经济合理性。指处置单位污染土壤(地下水)的总体综合单价(包含设备购置(或租赁)、材料药剂、原辅材料消耗、人工费用等)、某一修复(管控)技术的总体综合单价,总体在合理范围和经济社会可承受范围内。
3)二次污染控制绿色性。指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恶臭污染等不同环境要素污染控制技术的达标性,以及修复过程中不会引发产生新的大气、水体、固体废物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和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
4)工程实施高效性。指项目合同管理、实施变更管理的有效性、项目成本控制和项目工期控制等主要方面的有效性。
5)跟踪监管持续性。指制定的跟踪监督计划具有全面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全面落实计划的各项要求;在资金上对计划的落实并给予必要保障;通过跟踪监管,污染物控制有效。
2.3 影响模式确定的主要因素
不同污染地块之间的差异性较为明显,即便是同一地块内部也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均一性。污染地块在进行安全开发利用模式设计和选择,也就是进行分位、分期、分区、分层方案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对模式选择和设计的主要影响因素,从而确保设计的模式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通过工程实践分析,笔者认为影响模式确定的因素主要包括未来开发利用用途、土壤(地下水)污染特征、水文地质特点、工程实施周期、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等5个方面。不同影响因素的含义及影响作用见表1。实际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对每一个影响因素进行逐一分析,确定在每个因素下的分位、分期、分区、分层方案,然后将5个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当出现有不一致甚至矛盾的时候,需进一步细化分析利弊,确定主要影响因素,根据主要影响因素的影响结果而定,同时分析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出相应防护和应对措施[6]。
表 1 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Table 1. The main influencing factors of saf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mode of contaminated land影响因素 含义 作用 未来用地规划用途 一类用途、二类用途及一类与二类的混合用途。对大型污染地块,还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文教、商业、住宅、科教、娱乐、绿化等不同类型。 不同类型的用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分区、分期等方案的确定,以及管控与修复技术的筛选和确定,是影响模式选择的首要因素。一般情况下未来规划用途类型不一致的区域在进行分区时应归为不同的区域。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特征 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污染分布、浓度分布、分区特点、分层特点、污染扩散途径和趋势等。 污染特征决定了分区、分层、分期等方案的选择和设计,以及修复(管控)技术的选择,是影响模式选择和确定的核心因素。风险评估过程中,确定出管控目标后,应在水平和纵向方向上分别确定出挥发性、半挥发性、重金属,以及特定类型的污染范围,基于水平和纵向上的污染范围,再进行一定的合并,从而形成了分层、分区结果。 水文地质特点 指地层结构和土工参数,如粒径、渗透系数、塑性指数等),地下水流场、水位变化和水流流向、流速等。 影响分层的主要影响因素。不同特点的水文和地质条件和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分层结果。不同层上的水文地质特点,应划分为不同层级。工程实践中,为了提高工程操作性,有时将一定的层级进行合并。 工程实施周期 修复工程实施的时间长短 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原位、异位修复策略,以及修复技术类型的选择。若修复周期较短,总体选择异位修复方式;若修复周期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优先考虑原位修复。 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 待修复土壤和地下水周边500~1 000 km,各类环境敏感点的分布、距离,以及敏感点对修复工程实施的诉求和敏感要求。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分析修复过程对周边环境敏感对象的影响,以及敏感对象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修复过程中的诉求。这些直接影响分位、分期、分区、分层方案的选择,以及具体修复技术的选择。总体而言,需要分析不同敏感对象的影响和诉求,从诉求出发选择适宜的方案。如敏感人群距离较近,且土壤污染物对人体影响较大,社会敏感度较高,一般考虑异位修复,或者技术较为成熟的原位修复技术,这时相应的二次污染防治设施和舆情监控必须到位。 3.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安全性”评价方法
污染地块是否实现“安全修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 25.5-2018)。该导则指出通过效果评估的技术方法来判断污染地块中目标污染物是否实现了预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值。若达到了修复(管控)目标值的要求,即认为该地块得到了安全修复,并可从省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中退出。然而,上述评判方法仍有其局限性,即主要考虑的是目标污染物修复后的浓度,或者管控后的工程效果,评价因素较为单一,评价方法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本研究通过对污染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性”评价应是一个多因素的综合评价体系,应结合对该模式内涵的分析,构建出全面、综合反映“安全性”的指标体系,通过该指标体系的评价,从而更好地分析和判断地块修复后的“安全程度”。
根据上述对“安全修复”内涵特点的分析,“安全”开发建设中的“安全性”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见表2。该指标体系共计包括5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并指出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指标分值和相应的评价方法。
表 2 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安全性”评价指标体系框架Table 2. The framework of “safety”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contaminated land一级指标及总分值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含义 二级指标分值 评价要求 评价方法 总体修复策略(20分) 分位策略 选择原位修复还是异位修复,或者是二者的组合。在原位修复中,选择是原址原位还是异址原位。 10分 综合考虑场地修复周期、修复的难以程度、厂区内平面布置、修复后土壤的去向等因素,选择和确定出适宜和最佳的分位策略,在原位修复(原址、异址)、异位修复中做成合理、可行的选择。 专家评价法 分期策略 将一个地块分解为若干子地块,区分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分不同时间段分别进行修复(管控)。 10分 综合考虑分期开发利用、治理修复资金的制约、技术成熟性等因素,选择和确定出适宜和最佳的分期策略,即合理、科学确定出分期修复方案,明确各期范围,可以有效避免分期修复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干扰。 专家评价法 空间修复策略(30分) 分层策略 在纵向方向上,将污染地块进行分层,不同层级上采用不同的修复(管控)技术。 15分 综合考虑纵向方向上土壤不同性质和结构、污染物浓度的不同、未来开发建设需求等因素,设计适宜、合理的分层方案,提出不同层的厚度、土壤性质、污染浓度范围等。 专家评价法 分区策略 在水平方向上,将污染地块进行分区,不同区间范围采用不同的修复(管控)技术。 15分 综合考虑水平方向上污染物的分布特点(如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或者混合型污染物),设计适宜、合理的分区方案。 专家评价法 技术性(30分) 技术可靠性 采用的修复(管控 )技术对目标污染物浓度降低或者控制污染物不扩散、不渗漏等污染物控制目标的有效性、稳定性等 10分 根据上述总体修复策略和空间修复策略,在充分分析污染物特性的基础上,比选和确定适宜的修复技术或者技术组合。技术方案应具有较好的成熟性、可靠性,应能有效去除土壤中污染物,实现预定的管控或者修复目标。 数值对比法 污染控制绿色性 修复(管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物的产生控制性,以及产生出来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性和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危害的最小化。 10分 修复过程中尽量不产生新的二次污染物,对产生出来的污染物应 采取有效的工程和管理措施,使其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以及满足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性最小。 专家评价法、数值对比法 经济合理性 修复(管控)工程的投资与处置费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适应性 10分 技术在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两方面构成的综合成本上可接受,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能力。 数值对比法 工程实施(10分) 工程实施高效性 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0分 项目合同管理、实施变更管理的有效性、项目成本控制和项目工期控制等主要方面的有效性 数值对比法、专家评判法 修复后管理(10分) 跟踪管理持续性 污染地块完成修复或者管控,从省级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中退出后继续实施的地块管理。 10分 制定的跟踪监督计划具有全面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固定的跟踪管理技术人员;跟踪管理成效落实。 专家评判法 运用上述方法,可对我国已经通过效果评估后的修复(管控)工程项目进行评价。上述指标中,“总体修复策略”下的2个指标实施和应用较好。“空间修复策略”下的2个指标虽然通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实际工程中得到了应用,但由于受到前期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精度的影响,尚需在分层和分区策略上进一步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技术性”中的“污染控制绿色性”是我国“双碳”战略下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的重要发展方向,在修复材料、装备使用等方面都应将绿色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进行考量。“修复后管理”中由于我国尚缺乏相应的制度要求和技术规范性文件的支撑,所以污染地块退出省级名录后如何有效实施后续监管尚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
上述指标体系需在应用过程中不断进行完善,尤其是需要结合地块具体情况和特点,在本指标框架体系下进一步建立可量化或者定性评价的三级评价指标,以解决当前我国污染地块仅有效果评估这一单一的评价手段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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